办理依据:
1、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;
2、上级党工委管理规定和要求。
管辖范围:负责本党支部所辖党员的管理、教育和服务工作。
办理条件:人事关系委托本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的中共党员。
办理程序:
1、根据组织关系介绍信,接收流动党员;
2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,收集、补充和完善党员基本信息,并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;
3、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、教育和服务工作;
4、按照规定,定期收缴党费;
5、为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,积极发展党员,培养入党积极分子;
6、按照上级党委要求,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,并定期开展优秀党员评选表彰;
7、根据党员流动的实际需要和转递程序,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转递党员关系。
申报要求:
1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
2、党费收缴
①已编入支部的党员,按规定缴纳党费。
②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,时间为第三个月下旬。
③党费缴纳标准: